关于开展美术学院2025年毕业设计(论文)二次答辩的通知
责编: 金凯婧
发布时间:2025-11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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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各部门、相关教师、学生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的通知》(北艺教发〔2025〕30号)文件精神,以及毕业论文相关管理规定,结合美术学院实际情况,美术学院将定于2025年11月21日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二次答辩工作,请相关学生做好答辩准备,务必准时参加答辩,具体答辩工作方案详见附件。
一、答辩工作安排
(一)答辩时间
2025年11月21日
(二)答辩地点
X-Y-313
(三)答辩组成员
组 长:龚 为
评 委:韩 玮、刘勇生
记录员:焦为好
二、答辩学生名单
|
序号 |
专业 |
班级 |
学号 |
姓名 |
|
1 |
绘画 |
绘画2101 |
202142840 |
刘长昊 |
|
2 |
绘画 |
绘画2105 |
202142924 |
余柯瑾 |
|
3 |
绘画 |
绘画2007 |
202042024 |
陈万栋 |
附件:美术学院2025年毕业设计(论文)二次答辩工作方案
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美术学院
2025年1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