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舞蹈学院2025届毕业设计(展演)二次答辩的通知
舞蹈学院2025届全体毕业生及相关指导教师:
根据学校关于毕业设计(展演)工作的统一安排,以及舞蹈学院首次答辩的实际情况,为切实做好本届毕业生的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,经学院研究决定,组织进行毕业设计(展演)二次答辩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答辩对象
首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;
因故经学院批准同意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;
首次答辩申请缓辩,并经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。
(具体名单将由教学秘书另行点对点通知。)
二、答辩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
(一)参加答辩前所需材料
答辩两周之前,需提交的毕业设计(展演)文案综述材料如下:
1. 中期考核表
2.文案初稿
3.文案定稿
4. 二辩终稿
5.指导记录表
(二)注意事项
1. 提交完整初稿至指导教师邮箱(qbb_9669@163.com),邮件标题统一为“【二辩】学号+姓名+初稿”。
2.根据导师反馈完成第一次修改并返回;同时提交中期检查、指导记录表等。
3.学院统一查重(维普系统),5% ≤重复率≤20%方可进入正式答辩名单。
4. 11月1日17:00前:提交文案最终版、答辩PPT(汇报10分钟)。
5.本次答辩若未能按时参加,根据《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办法》,将作“结业”处理,在修业年限内需通过课程重修后方可再次申请答辩。请予以重视!
三、答辩日程安排
答辩时间:2025年11月7日15时00分
答辩地点:艺德楼YD311教室
特此告知,请务必严格遵照执行。
舞蹈学院
2025年10月23日